高考生源地指的是啥-高考生源截流
1.我国教育管理改革有哪些历史经验和教训
2.高校生源抢夺战开始 大幅降分抢录挂牌校学生
3.郑州都有哪些私立高中?
4.专科警校毕业前途如何?
我国教育管理改革有哪些历史经验和教训
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中十分重要和关键的内容。由于教育本身的地位和特点,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教育中其他领域的改革;而教育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分析我国近年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从这一角度认识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的任务,是很有必要的。
一
纵观10余年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基本上是沿着三个走向展开的。
第一、从高重心向低重心的转移。即通过权限下放,改变过去整个国家的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都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状况,给予地方政府和学校自身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其重要手段之一在于,它反映了管理权限在原有体制内从上到下的变化,只是把管理的重心由中央下移到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而并未超出原有体制范围。
这一走向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方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限的扩大。过去,无论是学校的建设、专业的设置和学科的调整,还是课程、教材、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审定,包括各种教育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等等,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十分有限,更多地只是扮演一个执行者的角色。这一管理模式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相吻合的,在特定历史时期,它对于较好地利用教育资源,维护教育活动的有序性,也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模式不利于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难以适应随着社会发展和分化而出现的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由于信息收集和掌握上的困难,也常常影响管理的效率。为此,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中央政府明确规定了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政府所有。除了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的权力和责任,都交给地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则更进一步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机决定本地区的学制、年度招生规模、确定教学计划、选用教材和审定省编教材”等等,同时也给予了其对所属各级政府教育管理权限的决定权。其二,是扩大学校,主要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招生、专业与系科的调整、机构的设置、干部的任免、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及国际交流等各方面,高等院校正一步步地朝着在政府宏观管理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发展。
第二、从原有体制内向体制外的转移。即改变过去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首先是学校的举办主体由过去体制内的一元化向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举办主体多元的改革。过去,学校的举办被完全看成是政府的职能和权力。教育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活动,也完全纳入了中央的计划调控之中,由此形成了政府作为唯一的举办主体的现象。对于有效地贯彻势行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无疑给予了体制上的充分保障。但面对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政府在财政上的负担也越来越重,同时也限制了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和发展教育。近年来,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兴起,私立学校的涌现,以及与国际上有关组织机构的合作办学等等,反映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举办主体多元的走向,并呈现出逐渐深化和扩大的趋势。
其次,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的同一也逐渐走向分离。过去,在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中,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由政府任命的学校领导基本上都是同一的。政府既举办学校,又管理学校,同时也成为具体的办学者。如今,一方面由于出现了体制外不同的举办主体,而学校也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便带来了三者之间的分离和差异。这有利于更好地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发展教育,有利于调动办学者的积极性,但它同时也向教育管理提出了挑战,增加了难度。
第三,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之间由基本重合向相对分离的转变。这里所讲的“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分别指的是整个社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教育及总的数量,和社会各个层面在上述种类和质量方面对教育的需求。这一走向表现为:社会的教育需求逐渐从完全由政府提供的教育供给的约束和控制中分离出来,并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教育供给本身也呈现出多元的状况。这一走向是与改革中整个社会的资源重新配置相联系的。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所有资源都是基本上为中央政府所掌握,地方和个人很难说是具有独立利益的主体,而中央政府又同时是唯一的教育供给的主体,由此必然形成在实质上的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基本重合。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利益主体,有了相应的利益驱动和约束,成为教育需求的现实主体;而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招生及毕业分配制度等改革,也使得教育,尤其是非义务阶段的各种教育,与人们的自身利益有了内在的联系,并促使个人在教育需求上有了更为实际和主动的选择。所有这些,使当前社会的教育需求形成了一种极其复杂,取向多样化,并相对独立于教育供给的状态。另外,尽管中央政府仍然从宏观的角度调控着社会总体的教育需求,并在整个教育需求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各地区、各部门乃至于个人的教育需求已日益成为影响教育发展的不可忽视的力量。同时,由于学校举办主体的多元,教育供给上中央政府的单一主体地位也受到挑战,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局面。
总之,上述三个走向基本上是围绕着改变过去教育管理权限高度统一和过度集中的现象而展开的。而招生和考试制度的改革、教育职称职务制度的改革,以及教育经费结构及管理的改革等,则是从不同侧面进一步具体地反映了上述三个走向。
二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三个走向,较大程度地促进了我国教育的整体发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第一,由于降低了管理重心,使教育活动与各个地区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相结合,从而直接带来了两个好处:首先是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和人们发展教育与办学的积极性,形成了教育发展的新的支持机制,扩大和增加了整个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其次,教育本身与现实的联系更为紧密,从而使教育获得了更大的社会效益。一方面由于缩短了各种信息流动、反馈和转换中的时间与空间,增加了管理的直接性和决策的针对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教育的管理成本和费用;另一方面,学校的布局、课程的设置、教材的选编,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等也可比过去较好地适应本地区要求。
第二,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高等学校的深化改革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了高校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第三,学校举办者的分化,以及管理者与举办者、办学者的相对分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办学。近年来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私立学校的出现,以及非正规和非正式教育的兴起,已成为我国以政府为举办主体的正规学校教育的极大补充,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办学的压力,适应了现代社会中不断扩大的教育需求。与此同时,由于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它们在办学思想、课程设置、教学上的某些试验和创新,也为我国教育教学的改革和理论研究提供了十分可贵的经验。由此,一种多元的办学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第四,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分离,也从某些方面促进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因为各个地区和部门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而形成的各具特色的教育需求,以及个人在利益驱动下的不同选择,都较大程度地提高了整个社会在量、质、类等方面对教育的需求,并逐渐成为影响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大量涌现的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尤其是私立学校和各地举办的非学历性高等教育,正是在这种不断膨胀的教育需求的刺激下出现的。而政府在教育上的投资取向与政策行为,也不得不更多地考虑现实教育需求的状况与倾向。同时,这种相对分离还能够较好地为提高办学效益提供可能性。因为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作为行政附属的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工作逻辑,激发学校的竞争意识,从而使学校更贴近现实和适应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有必要指出的是,这种以管理权限的变化为核心的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就,与其社会背景和特征是分不开的,而这也是它与以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曾经有过的“放权”的不同之处。1949年以来,我国在教育管理体制上曾进行过几次较大规模的调整,而这次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过去相比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同。第一,过去的调整只是单纯管理权限的变化,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并未改变,仍然是直接的行政管理,不过是换了一个管理机构而已。而这次的改革则是以建立一个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为目标,要扩大学校自主权,使学校变成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第二,就政府内部而言,过去的调整都只是在中央统一决策下的管理权限的下放,地方并无独立的决策权,而这次的改革则给予了地方较多的决策权,由此,使地方在办学上具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和更大的积极性。第三,更为重要的是,过去的权限调整是在中央高度计划统一的经济体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地方并无独立的资源基础,所有资源都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这样,地方和学校的权限实际上是没有基础的。而这次的改革则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的,因此权限的获得具有了比较现实的资源基础。也正是由于上述区别,才使得近年来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真正推动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
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尽管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教育的发展,但也往往因为由于改革产生的分化而引起的各种不和谐与冲突未能得到有效的调整,以及改革过程中的某些不当,而导致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
首先,由于教育管理权限的下放和学校自主权的扩大,中央政府关于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布局、规模与宏观结构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教育、满足局部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与学校自身利益的冲突与矛盾,正逐渐成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则对各项教育经费进行挪用和截流,以致于造成大面积地拖欠教师工资,严重冲击了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有的地方只为一时一地的时髦所驱动,在条件并不具备状况下盲目发展高等教育,造成相同或相近学科与专业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之间重复设置,以致于无法产生一定的规模效益,造成资源的浪费,等等。另一方面,有的学校为了克服办学经费,尤其是公用经费的短缺,提高教师工资,改善办学条件,兴起了经商的热潮,导致学校行为的市场化倾向;有的学校则违反政策,滥发文凭;有的中小学则凭借自身的优势,招收“议价生”和“高价生”等,背离了义务教育的基本宗旨。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的滑坡,涣散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
其次,由于原有体制外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私立学校等大量涌现,如何使政府办学和非政府办学这两类具有不同资源基础的学校协调起来,并使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和各种原则、政策得以全面贯彻,也成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社会转型和教育改革时期,各种规范尚不健全,各种社会力量在办学中常常出现一些违反政策甚至是违法的现象;有的学校为了尽快地收回建校的投资,过高地收取学杂费;有的学校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作出了与国外“接轨”的允诺;有的学校则追求高档次的生活条件,一流的学习设施和常人无法承担的学杂费,以致于被称为“贵族学校”;还有些学校利用种种机会和可能,变相地侵占公立学校的资源,等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领域中无序现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尚未形成对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有效管理,包括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缺少适当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手段等等。
最后,由于学校举办主体的多元和各个地区、部门与个人成为相对独立的教育需求的主体,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相对分离也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对教育宏观调控的难度,在某些层次的人才供需之间,也已经产生了矛盾和不平衡。例如,在1995年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分配中,不少地区出现了大专毕业生难以就业,或供大于求的现象。尽管其中原因十分复杂,但很重要的一个因素便是除了正规学校教育培养的大专生之外,各地方、各部门还利用电大、自学考试、职工大学、夜大学和函授教育等多种形式培养了大量的大专层次的学生。由于这些学生大多数是在职学习,因而不会在各个部门出现人才的空缺,造成了大专人才需求减少的状况。又如,出于利益的驱动,不少人在选择专业时趋向于部门个人回报率和收益高的方向,由此造成某些基础理论学科、农林学科等生源短缺,甚至面临萎缩的局面,等等。这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常常会导致教育资源的浪费以及社会的不安定。
显然,上述种种问题的认识与解决已经成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和任务。但必须指出的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本身在结构性实体要素、功能、资源及各种关系方面的分化,以及由分化引起的冲突,上述种种问题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关键在于,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这些问题出现的社会环境,确定某些既定的外部因素,找出那些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和人为因素加以调整和改变的方面,从而逐步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在造成以上种种问题的诸多复杂原因中,现代社会日益扩大的教育需求和教育经费的不足无疑是一个根本的因素,并构成了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宏观社会环境和既定的外部因素。但从主观和人为的方面来看,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管理职能与方式的调整与更新,教育管理中法律的规范与政策的导向,以及某些教育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水平等,也是急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些因素中,笔者感到,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某些不当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质言之,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应该而且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基础,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对教育的要求,但它绝不能简单地模仿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
四
比较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我们可以看到,从管理权限的下放,到管理权限从体制内向体制外的转移;从企业和学校的自主权的扩大,到打破铁饭碗、实行聘任制等等,两者之间的确存在着极大的相似性。从根本上看,这种相似性是由教育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适应经济体制的改革。具体说,则是改变过去政府包揽办学,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调动地方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办学,并给予学校一定的自主权,等等。但是,如果我们完全不顾教育活动本身的内在规律与特殊性,把“适应”变成“模仿”,没有某些必要的保留,则很可能产生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负面影响。换言之,教育活动本身的某些规律和特点制约了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不能完全追求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样的模式与思路。对此,本文仅就以下两个方面谈一些看法。
第一,教育管理权限的划分,不能象经济体制改革那样,落实或下放到太低的管理层次。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管理活动中权限划分的基础,便可以发现,任何权限的划分都是与责任和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即所谓的“责、权、利”相结合。因此,权限的划分实际上也是与责任和利益的划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暂且集中在利益这一层面,则可以认为,任何管理权限的划分也都是和与这些权限相关的利益的相对可分性密切相关的。这里所谓的“利益的相对可分性”,主要指的是某些管理活动的效益相对来说可以分别为参与这些活动的主体所独占,并具有一定的排它性。显然,这种利益的相对可分性的程度越高,权限划分则可以更具体;反之亦然。经济活动的效益与教育活动的效益在相对可分性程度上的差异,应该构成两者在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权模式的不同基础。从比较可发现,教育活动的效益的相对可分性要比大多数经济活动的效益的相对可分性小。因为教育从总体上看,是一种具体较大公益性的共享资源与服务。尽管个人或具体部门也可以通过教育获得某些直接的回报,但教育发展的社会公共效益要大于个人和具体部门的收益,而且社会是教育投入效益的主要获利者。这种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通过教育发展和全民教育水平的提高,可以较大地提高整个民族的素质,优化社会风气和生存环境,改善人际关系,减少整个社会的矛盾与冲突。这样一种社会公共效益是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获得好处的,同时在自身获益的情况下并不排斥他人也从中收益。所以,经济活动中投入收益的分配原则在教育活动中并不是完全适用的。其二,各级各类教育所培养的人才的流动性。某些地区或部门培养的各种人才常常流向其他地区或部门,尤其是在基础教育中,优秀的学生总是通过上大学而离开了本地区。高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包括企业职工教育中也都存在类似现象。因此,出资办教育的地区、部门乃至于个人不可能完全独自地享用由此所产生的各项综合效益,而不直接出资办教育,或出资少的那些地区、部门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享受教育发展带来的各项好处。也正是这样一种利益机制的影响,某些地区和部门在缺乏其他约束的情况下,很可能出于某种狭隘的利己主义的考虑,自然而然地减少对本地区和部门教育发展的投资热情与动力,降低教育的投入,而力求获得其他地区发展教育所产生的公共效益。这些都会直接带来教育经费的减少,产生一系列连锁性的消极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教育作为一种具有较大公益性的共享资源与服务,由于它更多地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因而其服务的面越宽,对象越多,其效益也越大。同时要想切实地提高教育的规模效益,应该强调某种共同责任,注重责任和权限的相对集中。
另外,教育作为一种促进和实现社会公正和平等的活动,它总是通过对教育机会均等的不断追求和不同程度的实现,使人们获得适合自身发展的机会,缩小差别,调节社会冲突。显然,教育的这一功能从一般意义而言,应该以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作为其基础和依据,因而也必须以一定程度的宏观调控的权力机构为依托才可能实现。
但是,在我国的某些农村和落后地区,基础教育的管理权限下放到了乡这一农村基层的行政组织之上。由于基础教育的特点以及乡作为一个利益相对独立的区域本身的内在约束,多级行政管理者很难真正形成在利益机制驱动下的对教育的责任与关心,从而使包括农村教育经费附加的征收在内的教育经费的投入与管理,教师的工资与待遇等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有效的管理制度的保障。1994年国家教委针对这一问题,在某些地区把教育管理权限回收到县级政府的措施,也反映了这一点。
第二,虽然我们要给予学校一定的自主权,增强其活力,但绝不可把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小学当作完全独立自主的社会微观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要求社会中的大多数经济部门和企业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实体,其根据在于它们作为物质生产和经营单位,在目标、运行机制及利益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目的在于使市场中的等价交换成为可能,使价值规律得以实现。由此,通过市场的调节,使资源按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得到配置。相反,作为承担国家义务教育任务的中小学,其目标和运行机制都是由国家所规定的。它并非是经营性单位,并不参加市场中的交换活动,也不直接或完全地受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并不是以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原则,而是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包括人才培养和教育公平的最大化。也正是由于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小学具有这些特点,因而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所指出的“统得过”,主要是针对高等学校。所以,在给予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不能把中小学也作为完全独立自主的单位,更不应把它们推向市场,通过市场交换独立地承担起自主办学的责任。否则,它至少会带来两个极大的弊端。其一,学校行为的畸变。也就是说,学校不是把教育人、培养人,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作为其目的,而是不得不为维持学校的生存,提高教师的待遇等奔波、操劳,以致于使创收成为学校的头等大事。其二,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小学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重点学校与落后学校在各方面的反差日益明显。于是,义务教育的公正和平等得不到保证,本应是缩小和抑制社会差距与不平等的义务教育,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差距和不平等。在这种情况下,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如“就近入学”等也不能得以实现。由此,根本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宗旨。近年来基础教育中学校行为的市场化倾向,以及各种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有关。
总之,国家应该对义务教育承担起必要的责任,从而保证义务教育的真正落实。虽然国家教育经费不足,允许学校通过校办产业等形式筹集教育经费,但决不可让学校完全承担起创收的责任。尽管政府要改变包揽办学的状况,允许社会力量办学和私立学校的存在;尽管在义务教育中现实存在着差距,但教育改革的取向决不能是默认这些差距,或扩大它们,而必须通过宏观调控,增加投入等方式尽量缩小这些差距。所以,中小学的办学自主权,以及与此相关的责任等,应该是有限的,它们不能成为独立的“法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能简单地模仿和沿袭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必须在“适应”的同时考虑教育活动本身的规律和特点。但是,必须进一步认识到的是,影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权限划分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整个社会的资源的配置与分布状况,以及社会各个地区、部门发展的均衡状态,等等。西方某些发达国家在80年代以来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所采取的分权措施,以及由此所取得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其社会的相对均衡发展等因素为基础的。在我国目前社会转型中地区差距日益扩大的情况下,它们并不能简单地成为我们仿效的对象。
当然,上述分析并不意味着教育管理体制就必须保持中央高度集中统一的模式。为了更好地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教育管理体制中的简政放权是必要的;为了缓解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给予学校一定的自主权,多渠道地筹集教育经费也是必需的。问题在于其范围和限度,而这些正是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实践的课题。
高校生源抢夺战开始 大幅降分抢录挂牌校学生
大学之间抢生源时间提前到高一 大幅降分录取挂牌校毕业生———
2009年高校招生还未开始,大学生源之争却已暗中“开战”。中学校门口悄然挂上的大学“生源输送基地”牌,不仅昭示了大学抢生源已经提前到了高一新生,也给该中学的教育打上优秀的标记,继而影响到家长对“小升初”、“中考”的选择。大学到底为何要给中学挂上“生源输送基地”牌?记者的采访结果令人深思
●发现●
中学校门口挂上大学生源输送基地牌
上周三下午,美国帕克学校师生到北京九中学习和观摩北京基础教育。前去采访的记者发现北京九中校门口左侧挂了一个醒目的牌匾,上面写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源输送基地”。
“牌子是2008年秋季挂上的,主要是艺术特长生生源输送基地。”北京九中校长郝显军说,“学校的艺术教育搞得不错,近年来有多名学生考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担任大学学生舞蹈团团长等职务。”
记者采访发现,中小学艺术教育正逐步与高校招生开始对接。海淀区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一零一中学、北京八一中学等都有了对应高校。另外,北京35中学、北京166中学、北京80中学等也都有了大学挂牌。
按照海淀区教委的规划,今年将有10所中学与大学共建艺术教育基地,以后每年还将逐步增加共建数量。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正在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大学与中学的联姻。
据悉,目前市教委正在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与中学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挂牌“拉线保媒”。
●访谈●
大幅度降分录取挂牌学校毕业生
大学给中学不仅仅是挂个牌,双方还要签署协议。记者从海淀区中小学艺术节开幕式以及部分生源基地校获悉,其中最核心内容是大学在招生时大幅度降分录取挂牌学校毕业生和多给自主招生名额。
降分幅度大到什么程度,目前还是个秘密。
但据记者的了解,有些高校只要挂牌学校的艺术特长生高考(论坛)成绩过了一本线就可录取。近年来,这些高校在北京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与北京高招一本线相差在100分以上,远远超过了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给予的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名额能多给多少?中学校长们这样回答:大学自主招生名额有限,只要挂牌后能比挂牌前多了名额就是多给,另外大学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挂牌学校毕业生。
●解读●
大学截流优秀生源和丰富校园文化
给予挂牌中学如此高的优惠,大学的目的是从高一就笼络和截流挂牌学校优秀学生,比如截流原本想报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但却稍有风险的学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增强了自身与香港高校的竞争力等。因为大学要求挂牌学校毕业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否则优惠免谈。
为了能截流挂牌中学的优秀生源,大学老师甚至放下身架,到中学一线对学生进行辅导和训练,有些节目甚至直接就是为了几年后升入大学演出排练等。有的还邀请基地校学生参加大学的艺术节演出等,以提高整个学生演出水准。
“艺术教育是综合大学教育中不可缺少和不能替代的,人的综合素质的完善,离不开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和高深知识的积累,同时也离不开对美的追求和探索。” 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有关负责人说,“美的教育对人的一生很重要。通过招收艺术特长生能带动其他学生、带动学校美育在学生中的普及,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文化。另外,艺术素养高的学生容易在单位凸现,对就业很有好处。”
郑州都有哪些私立高中?
可能大家都听过这样的话,说在咱们郑州“小升初民办为王,中考公办称霸”,这话当然不错,但是就目前的形式来看,郑州民办高中现在处于哪种形势,应该需要我们重新估量了;
民办高中变得越来越抢手,更多离不开的是他们对应公办高中的支撑和照顾,另外,由于现在优秀教育资源的匮乏和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也让民办高中有更多的机会出现在家长面前;
“狼多肉少”,上不了大三甲,那就退而求其次,选择他们的民办高中,同样可以接受一样的教育资源,也算是跟大三甲更近了一步。
接下来给大家分析一下,现在的民办高中和公办高中的对应关系~
郑州民办高中和对应高中关系
及录取分数线分析
1、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
对应公办高中:郑州外国语学校
2015年-2017年录取分数线变化
这张图,并不是想要拿郑外和新枫杨的录取分数线来做比较,只是想让大家看到:
新枫杨录取分数线的增加趋势和郑外相比,是不是很相似呢?
这也说明,新枫杨的录取情况和郑外多多少少是有一定关系的,毕竟两所学校同属于郑州外国语集团,在各方面的资源都共享;
但是,为什么在2017年新枫杨的录取分数线却没有增加呢?
下边学霸妹妹就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
2017年,郑州中招政策的一个变化是:
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填报两个志愿学校,且两个学校不能为同一所;而在往年,第一批可以只填报一个省重点高中。
这一政策的变化对有高中分校的完中影响最大,且在完中的分校中,对新枫杨的影响最大;
大家都知道,外国语学校为保障自己外语高中总校和分校的生源质量,提倡或政策性引导外语系的学生,报名的时候,采取第一志愿报总校,第三批民办高中报考分校的形式,比如:
第一批:外国语学校
第二批:无
第三批:新枫杨
2017年的新政下:志愿填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第一批:外国语学校 (一中、省实验、四中、七中和11中)
第二批:无
第三批:新枫杨
这样的话,一中、省实验以及小三甲都可以截流大批往年应该上新枫杨的学生;
所以新枫杨2017年在录取分数线上没有变高,是不是和这一政策有关系呢?
关于新枫杨和郑外的详情介绍,请戳:
郑外和新枫杨垄断郑州中考的市场?他们到底有多牛!
2、郑州市明新学校
对应公办高中:郑州一中
2015年-2017年录取分数线变化
从上图更容易看出:
明新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变化和郑州一中的关系,每年相差都是30分左右;变化趋势也是完全相同;
2016年:明新高中对一中生源有15分的照顾录取;
2017年:明新高中对一中生源有10分的照顾录取;
明新和一中的师资共享,管理经验有所传承,教学风格也一脉相承;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理科教学相对优势是办学的突出特点。
3、河南省实验文博学校
对应公办高中:河南省实验中学
2015年-2017年录取分数线变化
2016年:文博对省实验、文博初中部、二实验600分以上录取,降低12分;
省实验中学和郑州一中在2015年-2017年的录取分数线都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他们的民办高中文博和明新的录取分数线相差很多;
文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在2017年远超了明新高中25分,这又是什么原因?
4、其他民办高中的分数线汇总
可能有很多家长就会说了:这些民办高中的分数线仅供参考,未必是真实的录取分数线,这个学霸妹妹不否认,但是毕竟这些民办高中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大三甲对应的民办高中当然会有更多的考生选择;
另外,这些民办高中近些年的录取分数线的变化也许是家长更应该关注的点;
虽然民办高中不如他们的本部,但是相比第一、二批次的某些公办高中,你能说新枫杨、文博、明新不如它们吗?
所以,在不能保证孩子能上大小三甲的前提下,了解这些民办高中是多么有必要,所以接下来一起看一看上民办高中都有哪些途径?
上民办高中的途径汇总
1、外地生
①省提前批次:郑州市户口考生是不能报考省提前批第三批次的;在提前批次里,民办高中只有20%的额度;
什么是省提前批?
@河南初三考生,想在郑州上大三甲,省提前批一个都不能漏!
②签约:签约就是二模后你拿着分数找到这个学校,学校如果觉得你的分数在他们满意的分数线上,会承诺不管如何都会接收你;不过一般签约大小三甲本部的较多,分校较少;
③考后自行联系:中考成绩出来后,拿着成绩到学校登记,有时候虽然不到他们的分数线,但也未必不会收;尤其是其他民办学校,分数差不多的情况下,都会接收的。
2、郑州市区考生
①郑州市批次第三批次报考:这个外地生是不能报的
郑州市批次详解:
从近四年录取分数线变化,深度了解郑州市批次高中!
②签约:同上
③考后自行联系:同上
有家长来问我,报考郑州市批次的民办高中和省提前批的民办高中,哪一个更容易录取?
这个问题问的好,咱们先从这些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来分析:
郑州民办高中2015年-2017年招生计划
1、郑州市区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2017年郑州市区民办高中招生的学校有32所,2016年32所,2015年31所(没有宇华实验),以2017年的32所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进行统计,如下:
2、郑州跨省辖市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2017年具有跨省辖市招生的高中共计23所,2016年共计29所;以2017年的23所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进行统计,如下:
注: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且后续会根据这些学校跨省辖市的实际招生情况,重新调整他们的招生规模。
由以上的统计内容可以看出,郑州市区民办高中的招生是以班级进行统计,跨省辖市的招生是以人头进行统计;虽然郑州市区民办高中的招生中包含了一些特殊班型,但是相比跨省辖市的招生来说,人数实在是多了太多;
在2017年,郑州市区参加中招的考生有:48708人,其中,第三批次录取17650人,占了36.24%;省提前批的各地市录取分值不一样,省提前批的录取分数线也从不公布,所以具体的报考人数及录取情况暂时没有收集,毕竟省提前批报考的全部是河南各个地市的拔尖生,竞争力度是相当的大!
所以说,郑州市批次和省提前批的民办高中哪个好考,这就不得而知了。
弄懂了民办高中的关系、录取分数线以及招生计划之后,对学校的其他信息也应该了解清楚,比如收费情况、住宿条件、距离远近、学校电话等等...
2017年郑州民办高中信息统计
说到这里,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这些民办高中的高考成绩是最能代表他们学校的硬实力的,所以学霸妹妹就给大家汇总一下大三甲民办高中的成绩;
大小三甲民办高中2017年高考成绩
民办高中说了这么多,那到底什么情况下适合去选择这些学校呢?
选办高中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考生成绩比较优秀,分数却没有达到目标学校的分数线,目标学校承诺到其民办学校上,后期可以调到公办学校。
第二种情况:
考生有名校情结,即使成绩达到了某一批次学校的分数线,但就是想成为一中或者省实验学校的学生,然后选择到其民办学校上。
第三种情况:
成绩很差,一批次和二批次都录取不了,但是又在建档线上的学生纯掏钱上的。
提醒一下想上民办高中的同学,有些学校在宣传时会对家长说:我们的分校老师跟本部是同一套师资,只是进度不同而已。对于这种宣传,不能说完全没有可能,但是即便真的如此,也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今年将严查公办与合作高中的人事管理,通知原文如下:
在人事管理方面,民办学校必须以依法聘用的非公办身份的教师为主体。
公办学校可根据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需要,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派出管理团队和交流教师到民办学校帮扶发展。管理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 3 人,向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所有公参民校交流教师选派总数不超过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总人数的 10%。
目前,超出规定人数和比例的学校,3 年内必须达到规定的人数和比例。
所以奉劝各位同学和家长们在选择高中学校的时候擦亮眼睛,要分的清学校的套路和实际情况,但也不要一味的选择公办高中,根据孩子的成绩情况去选择最适合的学校。
学霸妹妹唠叨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让家长和初三孩子们对民办高中了解的更透彻一些,毕竟民办高中的录取不像是公办高中那样简单、直接,也更想让孩子们在中考能多一个选择的机会;
专科警校毕业前途如何?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不管专科还是本科毕业,都是要参加公务员考试。专科毕业只能参加省考,本科就比较广了,国考、其他省份的也能参加,考上了之后还有一系列的事,政审、体能、面试这些都是算成绩的,有可能成为人民警察,
每年招的都不多,说实话就业不是很好。有些说警校就业率在百分之七八十,其实没那么高的,七八十包括辅警吧!能真正考上成为公务员的很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警校毕业的话前途还是不错的,不好好学习的除外。以警校公安专业(比如刑侦经侦等)为例,因为非公安专业不能参加公安联考。警校毕业生参加公安联考入警率非常高,比公务员考试上岸率高很多。
如果公安联考没考上没关系,政法干警考试还面向招考,如果还没考上,也没关系,还有公务员考试。
如果不想进入体制内还可以去一些安保公司。
还有就是假如进了政法系统,那么基本上会分到基层派出所,现在公安系统政策是警力下沉,除非你是博士或者高技术人才,省厅、市局才会把你截流。
基层派出所的压力很大,24小时值班待命,不仅要处理邻里间的矛盾,还要和黑恶势力斗争,非常考验人的能力和毅力。
上面所述只是公安的一个小缩影,还有交警,经侦,等等,广东等南方省份还有大量的缉毒警。
这个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专科警校还要具体划分,分为专科司法警校和专科公安警校。两者是有区别的:
一、专科司法警校,根据2021年国家政策,可以参加司法联考,也即应届毕业的那一年,参加内部的公务员考试,可以成为本省各级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目前专科司法警校的入警率大概在50—70%不等,而在监狱戒毒机关,对于学历几乎不看重,重要的是你的工作能力。所以,专科司法警校毕业,进入相关系统当监狱警、戒毒警,一方面对口,另外一方面也对应了国家队警察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专科进去,和本科进去的级别是一样的,转正后都是一级警员,待遇比本科低个200元,差别不大。未来:随时可以当领导,只要资历到了,有机遇就可以提拔,不会区别对待。
二、专科公安警校,目前大家更多关注的是本科的公安警校,比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刑事警察学院,或者各省已经升为本科的警校,比如山东警察学院,但是我国目前还有一些省份的公安警校还是属于专科,比如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官职业学院等。但是不要小瞧了这些公安专科学院,里面的公安专业分数甚至高达二本!因为,目前,专科公安警校也可以参加应届毕业的公安联考,入警率高达90%以上!基本分配到本省各大公安机关!未来:专科公安警校毕业后,进入公安系统前景是非常好的!公安系统同样不怎么“看重学历”,哪怕是大专毕业,只要你是警校的,领导对你的看重甚至比一般的211、985大学还要好,因为警校毕竟属于“自己人”。进入公安系统后,专科警校要面临进入派出所,只要自己勤奋多学习如何办案,派警出警速度快,执法办案流程熟悉,你很快就能得到上级的赏识,到时候单位再让你读个函授的本科,混个学历,你就能顺理成章当上领导!
总结:警察这个职业对学历要求不高,专科一样有很好的发展!但是它更讲求学校背景,更看重你是不是专业警校毕业,目前很多专科警校都招收本省省源,赶快看一下你的省有吗?考上你的出路也很好!
(我是法律大V鹏,一名高校教师、律师,专注高考、法律咨询、公考、教育领域,立志帮助孩子们成长的创作者,欢迎关注交流。[送心][来看我])
不是提前招批次的专科、本科警校毕业生是不能参加联考的,和 社会 生一样自主就业。
现在专科警校生毕业生还是要看专业,司法警校提前批六大国控专业毕业生,参加省考都有便捷入警政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联考。
专科公安警校提前批专业,只要好好学习,就可以通过公安联考,加入公务员队伍,非提前批专业只能自己找出路,专科公安警校提前批是可以联考的,目前甘肃,内蒙古,安徽,河北,天津,陕西,西藏,公安厅下属的警校都是专科,还没有升本,没有本科警校,所以只能让专科警校提前批联考,一般专科省警校提前批都是本省招生,虽然是专科,但分数远超本科线,安徽,河北的专科公安警校,提前批专业分数线更是高达550 600,除此之外公安部下属的铁道警察学院也有专科提前批招生也可以联考,目前只在偏远地区进行招生。
要注意是否是提前批次的公安专业,我就是入了坑,报的提前批次的非公安专业的公安院校。那所学校是公安院校但没有公安专业
提前批次录取,能参加公安联考建议报考,否则就业没有保障,参加联考的入警率都不错
不论专科和本科公安类院校的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参加公安联考,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专科警校还可以细分为专科公安警校和专科司法警校。
公安类院校全国现在有35所,其中,直属院校有5所,本科院校有20所,专科院校有10所。最著名的公安院校,比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等。
专科院校有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一般只招收本省户籍和生源,外省招收非公安专业。
目前专科司法警校应届毕业生享受的是省级安排的便捷入警机制,能够参加司法联考的司法警校也只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所,其他警校都还是省级划分出来的公务员警察岗位名额。
司法联考2018年才出来,2019年才开始首次司法联考入警考试,现在这两年招生高考录取分数线越来越高,几乎达到530分左右,完全有理由相信司法警校以后的入警率也能够达到90%以上。
前途都需要通过自己努力才能够获得,起点都一样,同样都是一年实习期满后转正为三级警司肩膀戴上一杠一星。
专科警校毕业将来同样也会前途无量,警校生毕业就能快速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一家人简简单单,快快乐乐,和和满满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
不开玩笑了,说正经事!
其中公安类院校的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公安联考入警,毕业入警率达到90%左右,
司法类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便捷入警机制,入警率也在60%左右,目前司法警校政策也正在逐步提升中,将来有望也能达到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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